澳门新葡京博彩官网

当前位置:首页 > 人事信息 > 正文

关于史子康等民警进村(社区)兼任职务的通知

时间:2026-03-06 09:08 来源:惠山

中共洛社镇委员会

关于史子康等民警进村(社区)兼任职务的通知

各党支部(总支、党委),各单位:

根据锡组发〔2010〕29号《关于在全市推行社区民警进村(社区)兼职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:

史子康同志任杨西园村党总支副书记(兼);

免去孙珀同志杨西园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(兼)。

兼职民警履行双重职责,以双重身份参与村(社区)工作,具体分管社会治安工作,不享受村(社区)经济待遇。

中共洛社镇委员会

2026年2月7日

足球外围竞猜投注官方